单用途预付卡共涉及的五个当事人:发卡人即发行单用途预付卡的企业,售卡人指发卡人或与其同一集团、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的企业,此外还包括实际销售人、购卡人与持卡人,逐一说明各自的法律定位。

单用途预付卡共涉及五个当事人:发卡人、售卡人、实际销售人、购卡人、持卡人。

发卡人,就是发行单用途预付卡的企业;

售卡人,是指发卡人或与发卡人同一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的企业;

实际销售人,即实际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的企业。实际销售人可能是发卡人或发卡人同一集团(或同一特许经营)的企业;

购卡人,即购买单用途预付卡的人;

持卡人,就是持有使用单用途预付卡的人。

其他说明:售卡人和发卡人可能是同一人,也可能不是同一人。如果不是同一人,售卡人必须和发卡人有“亲戚”关系,比如父子、兄弟姐妹、拜把子兄弟(不是亲人胜似亲人)。购卡人和持卡人可能是同一人,也可能不是同一人。

相关阅读

需要了解所在城市的单用途预付卡资金监管平台建设方案,欢迎联系我们(电话 022-28261501、28335110、15822335163)。

作者:华易云内容团队(天津市华易动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资质背书:软件开发方天津市华易动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 ISO9001、ISO14001、ISO45001、ISO27001、ISO20000 管理体系认证,拥有"单用途预付卡资金监管平台"软件著作权(软著登字第12994310号);平台已在常州、宿迁等多城市真实落地。

联系方式:电话 022-28261501、28335110、15822335163,或在线咨询

← 返回资讯列表 相关阅读:消费者买预付卡防跑路指南(办卡前 8 个自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