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73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介绍本市单用途预付卡立法体系逐步完善的情况与发卡经营者违规情形,就制订适合本市市民使用的商业预付卡管理条例等建议作出回应。

王培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防范依靠预付卡运营的企业给市民消费带来损失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概述

近年来,本市单用途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市场迅速发展,单用途卡立法体系逐步完善,但发卡经营者违法违规的情形也时有发生。为此,您的提出的制订适合本市市民可以使用的商业预付卡管理条例的建议,对完善单用途卡监管工作有较强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二、对建议的具体答复

2019年出台的《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中,针对经营者发行单用途卡,明确了信息对接、资金监管、注销公示等要求。依据有关规定,发卡经营者开展单用途卡经营活动的,应当建立业务处理系统或者使用单用途卡公共基础业务处理系统,并与全市统一的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协同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协同监管服务平台”)信息对接。发卡经营者预收资金余额超过风险警示标准的,应当采取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决定终止发卡的经营者,需提示消费者有权退回预付款余额,以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发卡经营者违反《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由单用途卡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等。

2024年5月,市政府完成了《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进一步细化了书面合同、存管资金监管方式、存管资金充抵比例等相关内容。2024年下半年,经市政府统一部署,全市单用途卡立法工作由市委金融办负责牵头,综合推进相关立法修订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结合代表建议,我们将根据本市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积极配合市委金融办牵头开展的单用途卡立法等工作,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商务领域单用途卡领域监管服务各项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细化商务领域单用途卡相关细则

结合近年来《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实施情况,回顾总结近年来商务领域单用途预付卡管理经验,针对商务领域商业活动的特殊性,进一步细化商务领域单用途卡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落实各项法规要求。

(二)修订完善商务领域单用途卡合同范本

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单用途预付卡协会及相关行业主管、行政执法、金融监管部门,以既有的商务领域“单用途预付消费卡购卡协议”为基础,针对零售业、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领域,修订完善“单用途预付卡购卡合同示范文本”,并通过各类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宣传活动,要求经营者开展“合规发卡”,引导消费者“理性购卡”。

再次感谢您对本市单用途卡领域监管服务各项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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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易云内容团队(天津市华易动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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